兒童乘客
我們樂於為我們的小乘客提供愉悅的飛行體驗,打消父母們的後顧之憂。如果您孩子的年齡在14歲或14歲以下,並要單獨旅行,那麼您必須使用「無陪伴未成年人服務」。
本頁資訊:
與兒童一起旅行
14歲或以下兒童必須全程由18歲或以上的成年人陪同。該成年人必須在整個旅程期間負上對該兒童照護的責任。此外,照護人和兒童必須在同次航班及使用同一艙等旅行。
無陪伴未成年乘客
4歲或以下的兒童:僅如上文所述,必須全程有成人陪伴時方可旅行。
5至14歲的未成年人:如需獨自旅行,必須預先安排「無陪伴未成年乘客服務」(Unaccompanied Minor)。如果沒有預訂「無陪伴未成年乘客服務」,那麼我們將拒絕讓您的孩子登機。此項服務需收費,僅可透過荷航電話預訂中心安排。
15至17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搭乘由法航或荷航運營的航班旅行,但如有需要,仍有權使用「無陪伴未成年乘客服務」(Unaccompanied Minor)。此項服務需收費,僅可透過荷航電話預訂中心安排。更嚴格的規定可能適用於由西北航空公司或其他航空公司運營的荷航航班。請務必向您的旅行代理或向運營該航班的航空公司聯絡以核實這些規定。
與年齡小於 2 歲的兒童一同旅行
年齡小於 2 歲的兒童在旅程中可以坐在您的腿上。儘管成年人可以攜一名以上的嬰兒同行,但只能有一名兒童坐在他/她的腿上。其他任何嬰兒都需有自己的座位。任何在旅行當日已年滿 2 週歲的兒童都必須擁有一個預訂座位。
可以為洲際航班上的嬰兒預訂手提式嬰兒床。這些嬰兒床適用於旅行當日身高不超過 65 厘米、體重不超過 10 千克的嬰兒。
行李、嬰兒車和兒童座椅
對於年齡小於 2 歲並將在旅程中坐在您腿上的兒童而言,您有權:
- 攜帶一件重量不超過 10 千克,尺寸不大於 55 x 35 x 25 厘米的手提行李
- 攜帶一輛小型折疊嬰兒車。如果嬰兒車無法置於座位下面或頭頂的行李艙中,則可以將其存放在貨艙中而不收取額外費用
- 將一件重量不超過 10 千克的行李存放在貨艙中
如果您為您的孩子預訂了一個座位,那麼您可以攜帶您自己的嬰兒車/兒童座椅登機,只要能將其置於機艙座位的扶手之間(43 厘米/17 英寸)。只能攜帶外觀沒有缺陷並且具備歐盟或官方政府機構清晰加蓋批准印章的兒童座椅登機。
官方批准品牌:
- 聯合國標準 ECE R44-03 及 44-04
- 美國 FMVSS 第 213 號
- 加拿大 CMVSS 213/123.1
- 德國 TÜV/958-01/2001
- 加拿大運輸部批准的標記字樣
-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批准的標記字樣
- 聯合民航局 (JAA) 批准的標記字樣
第二名嬰兒的座位或嬰兒車/兒童座椅的使用必須提前預訂。請聯絡荷航電話預訂服務部或您當地荷航售票處獲取該服務。

